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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第3期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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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06 14:04作者:四川会计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第3期培训班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总会计师,包括中央企业一、二、三级企业,上市公司,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和地方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中央企业一、二级企业可以放宽到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证券市场财务舞弊与智能预警、ESG管理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大数据与智能技术的应用、信息化征管背景下企业税收管理及规划、卓越领导力与团队建设等。

三、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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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当地重点企业报名;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国有企业报名;中央在川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报名材料报财政厅。报名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2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财政厅,逾期不再受理。

财政厅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后报送财政部审核,并根据财政部审核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参训。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再更换人员名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政厅报备。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培训课程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实际安排为准。

(二)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财政部会计司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培训期间,所有参训学员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均需扫码签到。出勤率低于90%(即缺课超过1天),需自学缺席课程并写心得体会,否则不予结业。

(三)本次培训经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400元/人/天(含早餐),伙食费为100元/人/天。付费方式:现金或刷卡(银联卡)。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行政审批处) 宋佳璐  

电话:(028)86668310  

邮箱:scscztkjc@163.com


附件:报名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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